
莫桑比克知名经济学家罗伯托·蒂巴纳近日就最高法院驳回反对派人士韦南西奥·蒙德拉内上诉一事公开表达质疑。蒙德拉内此前就法院禁止对其案件审理过程进行直播的裁定提出上诉,但遭到最高法院拒绝。蒂巴纳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寻找合法途径,对这一他认为可能与《共和国宪法》相抵触的裁决进行法律抗辩。在现代法治国家中,司法独立与公众知情权之间的平衡始终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议题。一方面,法院需要保障审判的严肃性与当事人的隐私权;另一方面,重大公共案件的透明度直接关系到司法公信力与社会监督的有效性。因此,围绕庭审公开与否的争议,往往不仅是法律技术层面的分歧,更是宪法原则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的深层碰撞。
蒂巴纳在社交媒体上发表声明指出,在莫桑比克的法律体系中,没有任何法律可以凌驾于宪法之上。他援引《宪法》第2条第4款关于宪法规范具有最高效力的规定,强调所有国家机关及公民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准则。此前,最高法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452条c款,维持了禁止对蒙德拉内案进行音视频转播及在法庭内录音录像的决定。该条款规定,对于法院依自由裁量权作出的某些决定,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蒂巴纳对此提出强烈质疑,认为该诉讼法条款与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和信息获取权存在潜在的冲突。他主张,法院作为国家机关,同样必须在宪法框架内行事。这一观点触及了违宪审查制度的核心功能:当下位法或司法裁量与宪法精神相悖时,必须有相应的机制予以纠正。
为此,他建议探索包括异议权、请愿权、申诉权和控告权(《宪法》第69条和第79条)在内的多种法律救济途径。此外,他还提出可依据《宪法》第245条第2款g项的规定,由两千名公民联名向宪法委员会申请宣告相关法律条款违宪。蒂巴纳表示愿意积极参与签名征集活动,并呼吁广大公民广泛动员起来。尽管最高法院维持了禁止转播和录制的决定,但仍保留了公众旁听和记者通过文字记录进行新闻报道的权利。此案在莫桑比克国内引发了关于审判公开原则与公众知情权的广泛讨论。从长远来看,此类宪法性争议若能通过制度化渠道得到妥善回应,不仅有助于厘清法律规范的层级效力,也将推动司法体系在保障权利与维护秩序之间寻求更为精细的平衡,进而巩固国家法治根基。
莫桑比克商业报编译整理
编辑: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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