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桑比克通讯社马普托9月29日电 莫桑比克部长会议批准了对《企业所得税法(IRPC)》《增值税法(IVA)》和《个人所得税法(IRPS)》三大税法典配套实施细则(条例)的修订,旨在改善税收法律的实际执行效果,进一步强化莫桑比克税收制度的运行效率。这一系列举措被视为莫桑比克近年来系统性税制改革的重要收尾与配套工程。
据莫桑比克国家通讯社获得的部长会议新闻稿,对《企业所得税法》条例的修订,是与去年12月29日颁布的第12/2025号法律相衔接的配套动作。该法律对莫桑比克税收制度中的《企业所得税法》作了实质修改,而本次修订条例的目的,则在于进一步明确各项规定的期限、程序要件、行政管理机制、纳税人的各项义务以及辅助性义务和办理流程,从而确保税收法律得到正确、统一且高效的执行。政府方面强调,条例修订还将有助于增强税收征管法律关系中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法律确定性、可预期性与透明度。
在当天的会议上,部长会议还审议并批准了《小型纳税人简化税(ISPC)条例》。该条例同时废止2009年4月14日颁布的第14/2009号法令,系统规定了适用于在莫桑比克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小型纳税人的机制和程序,覆盖范围广泛,包括林业、渔业、畜牧业、农业、小型工业和商业等部门的经营活动,也涵盖手工艺、服务提供、流动商贩、路边摊、报刊亭、小饭馆和帐篷摊位等业态。该措施的主要目的,是使小型纳税人制度与第9/2025号法律所引入的调整相适应。
会议还批准了修订《增值税法》条例部分条款的法令,涉及第3、7、8、15、16-A、18、21、23、28、36和37条。该《增值税法》条例最初由2008年4月16日第7/2008号法令批准,其后经2012年第31/2012号法令和2017年第8/2017号法令修改。政府表示,本次修订承接第10/2025号法律引入的改革,意在推动税收体系现代化、扩大税基并增强公共财政收入能力,同时使国内立法在消费征税领域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修订还包含与数字经济相关的条款,以期增强纳税人的法律确定性与可预期性,并使纳税义务的解释与履行更加清晰。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政府同样批准了对其条例的修订。该法令承接第11/2025号法律所引入的改革,旨在推动税收法律的统一化、现代化并提升其效率。此外,部长会议第29次例会还批准了《志愿工作法条例》,废止2017年10月11日第52/2017号法令,并就志愿服务活动的认证机制作出规定。
从更宏观的层面看,莫桑比克近年来持续推进税制现代化,通过扩大对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的覆盖、简化小型纳税人征管、规范发票和申报流程,努力拓宽税基、提升征收效率,以增强财政的可持续性。分析人士认为,本轮条例修订把此前多项法律改革落到可操作的执行层面,标志着莫桑比克在完善税收法治环境、营造稳定透明营商环境方面迈出重要一步,也将对企业的合规成本和税务机关的征管方式产生深远影响。
莫桑比克商业报编译整理
编辑: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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