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莫桑比克通讯社8月25日报道,为了破解长期制约国家经济发展的中小企业融资难、大型基建项目资本金匮乏的瓶颈,莫桑比克部长理事会(内阁)在最新一次例会上,正式审议并通过了《国家开发银行运作与监管条例》。这一里程碑式的法案为该国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全面实质化运营铺平了最后的法律道路。
长期以来,莫桑比克的农业现代化、工业园区建设及保障性住房项目高度依赖国际援助或高息商业贷款。由于缺乏本土政策性金融工具的支撑,大量具有战略意义的本土项目因资金链断裂而夭折。新批准的条例明确了国家开发银行的法律地位、治理结构、资本补充机制以及风险隔离措施。该银行将主要依托国家财政注资、国际多边开发银行转贷及发行主权担保债券来募集低成本长期资金。
经济与财政部部长在向媒体吹风时指出,国家开发银行将严格遵循市场化与政策导向相结合的原则。它的核心使命不是与商业银行争夺普通存贷业务,而是专注于填补市场空白,重点向具有较高社会效益但回报周期较长的“三农”领域、新能源项目以及出口导向型制造业提供长达10至20年的低息贷款和信用担保。条例的通过标志着莫桑比克正在构建一套独立于西方主导体系之外的、自主可控的国家金融造血机制。
莫桑比克商业报编译整理
编辑: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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