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普托,3月18日消息,莫桑比克共和国议会近日一致通过了备受瞩目的《媒体立法方案》,该方案由《媒体法》《广播法》与《高级社会传播委员会法》三部法律构成,旨在全面重组该国媒体行业。然而,新法在引入数字媒体强制许可、强化内容问责等机制的同时,亦引发了关于“新闻自由”与“国家监管”之间应如何平衡的公开辩论。
新法案提出多项重要变革,主要包括:将煽动歧视行为正式纳入刑事犯罪;推动媒体在报道中使用手语与民族语言,以促进社会包容与文化提升;并建立数字媒体运营许可制度,加强对网络发布内容的规范与问责。
执政党莫桑比克解放阵线的分席主席费利斯·西尔维娅在议会辩论中指出,媒体是“公民意识与宽容的推动者”,堪称“第四权力”,并强调该行业已发展为具备重大经济影响力与社会作用的产业。他表示,此次立法是“勇气的体现”,旨在通过结构性改革提升媒体的编辑独立性、财务自主性与记者安全保障,从而推动信息传播更负责任、更有质量。
然而,反对党方面对法案可能带来的影响表达了警惕。Podemos 的分庭主席塞巴斯蒂昂·穆桑哈内直言,行业组织不应与政治控制混为一谈:“组织不意味着控制媒体,媒体不是政治权力的延伸,而是民主的制衡力量。”他强调,记者应作为“真相守护者”与治理监督者保持独立。
莫桑比克全国抵抗运动发言人阿纳尔多·查劳阿则呼吁公共媒体保持报道平衡,并敦促新闻从业者远离党派利益,避免被工具化而损害报道质量。莫桑比克民主运动负责人费尔南多·比斯马克特别指出,《广播法》是该方案的重要创新之一,其中明确了内容许可、制作与运营规则,并规定全国广播内容中本土制作的最低比例须达80%,以强化媒体在塑造国家认同、维护文化价值方面的作用。
尽管存在不同声音,各方普遍认同现有法律框架需适应数字化时代的发展。随着网络媒体的快速扩张,新闻自由、报道伦理与内容责任等方面均面临新的挑战。该立法方案的最终投票定于本周四进行,其结果将标志着莫桑比克媒体行业进入新的监管阶段,在推动行业现代化与维护新闻独立性之间的道路仍备受关注。
莫桑比克商业报编译整理
编辑: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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