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普托,3月2日电,莫桑比克国家环境质量控制局对一家矿业公司处以2100万梅蒂卡尔罚款,原因是其在楠普拉省拉劳阿区非法运营金矿,未取得所需的环境许可证。
国家环境质量控制局的决定源于拉劳阿区行政长官西尔韦里奥·若昂的公开投诉。若昂指出,该公司在未持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进入拉劳阿地区并开始采矿。此外,公司未进行法律规定的社区协商。
国家环境质量控制局局长雷纳托·蒂马内近日向记者表示,经调查核实,该公司的运作确实违反了法律规定。蒂马内说明,除经济处罚外,公司还被强制暂停运营48个月,'直至因采矿活动而被迫迁移、且相关程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家庭获得妥善补偿'。
'该公司未完全遵守运营所需的所有法定程序。在实地,该公司进行的活动需更深入的环境评估。社区在未经任何协商的情况下被迫迁移,仅有四个家庭获得了补偿,且他们并不满意。因此,整个流程需要重新组织。'蒂马内说。
他解释称,矿业法规定了48个月的期限,用于整理与土地使用权及其他必要文件相关的全套流程。若公司未能备齐这些文件,将被强制停止运营。
莫桑比克商业报编译整理
编辑: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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