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曼希萨区司法法院于2月24日作出裁决,批准了对属于ANAMOLA党的八名公民的人身保护令申请,并下令立即将其释放。
此次判决源于案件编号01/26/HC。申请人胡利奥·比森特·奇万博及另外七名公民(胡利奥·里卡多·科萨、纳尔逊·鲁伊·普松戈、桑托斯·萨尔瓦多·阿曼多·曼德拉特、恩里克塔·弗朗西斯科·祖瓦内、吉娜·弗洛尔·穆托特、鲁伊·安东尼奥·奇万博和何塞·马特乌斯·弗朗西斯科·比拉)的辩护方在申请中提出多项指控,包括拘留超过法定期限、在无司法令状情况下实施拘留、因“犯规”而拘留,以及存在入室抢劫、未及时与检察官办公室沟通和缺乏律师协助等问题。
法院在审理中明确指出,人身保护令是载入莫桑比克共和国宪法第66条的一项宪法机制,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个人自由免受非法或虐待性逮捕或拘留的侵害。
在审阅相关案卷并听取被拘留者及拘留责任人陈述后,法院认定辩方援引的法律依据成立。判决同时考虑了《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司法出庭截止日期、当场犯案拘留的规定,以及因犯案案件中签发司法逮捕令的义务。
基于上述审查,刑事调查法官玛丽扎·M·赛耶特最终批准了该人身保护令请求,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64条第3款的规定,下令立即释放上述八名公民。此决定已于2月24日(星期二)在曼希萨市作出,相关释放许可文件也已签发完毕。
莫桑比克商业报编译整理
编辑:雨辰
相关新闻